5月25日晚間,大同煤業在籌劃重大資產重組停牌三個月后,披露了重大資產重組草案,擬以2.21億元的交易對價向公司關聯方大同煤礦集團外經貿有限責任公司(以下簡稱“外經貿公司”)出售其持有的大同煤業國際貿易有限責任公司(以下簡稱“國貿公司”)100%的股權。本次交易完成后,公司不再持有國貿公司的股權。
國貿公司成立于2012年1月,為大同煤業的全資子公司,不過由于主營業務為有色金屬、煤炭等產品的購銷貿易,與大同煤業的煤炭生產及銷售業務無直接關聯性,因此2013年7月,大同煤業與外經貿公司簽署《承包經營合同》,將國貿公司及其下屬子公司整體經營權發包給外經貿公司,承包經營期3年,承包費為每年2000萬元,于2015年12月31日屆滿。
大同煤業稱,公司2015年度大同煤業經審計的營業收入為712,864.49萬元,國貿公司經審計的營業收入為3,476,548.46萬元,占大同煤業2015年度營業收入的487.69%,根據《重組管理辦法》的相關規定,本次交易構成重大資產重組。
大同煤業表示,本次轉讓目的是為了優化上市公司產業結構,集中發展公司主營業務,有利于公司規范運作,集中精力搞好煤炭核心業務;同時,能有效解決與同煤集團在貿易業務方面的同業競爭問題;此外,本次交易完成后,上市公司獲得22,129.15萬元股權轉讓款,為公司后續業務發展奠定基礎。
評估報告顯示,國貿公司在評估基準日2015年12月31日委托評估的總資產賬面值為95,210.21萬元,總負債賬面值為150,613.04萬元,所有者權益賬面值為-55,402.83萬元;總資產評估值為91,975.20萬元,總負債評估值為150,613.04萬元,所有者權益評估值為-58,637.84萬元。
而國貿公司在這種財務狀況下,大同煤業之所以能夠獲得2.21億元的交易對價,則是根據2013年7月簽署的《承包經營合同》,該合同要求在承包期結束后,外經貿公司應保證國貿公司截至2015年12月31日的凈資產不低于22,129.15萬元,所以經雙方同意并確認,國貿公司100%股權的交易價格為22,129.15萬元。
實際上,作為全國第三大、山西第一大煤企的大同煤業剝離旗下虧損資產并不稀奇。數據顯示,山西七大國有煤企當中,大同煤業負債最高。截至去年底,負債額達2192.09億元,占山西七大煤企負債總額的近五分之一。2015年末,其資產負債率高達84.95%。
2015年財報顯示,大同煤業凈虧損18億元,同比大降1308.8%,其2014年還處于盈利狀態。
而去年,大同煤業的現金流也出現了大幅下滑。數據顯示,2015年,大同煤業因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同比減少91.28%,其解釋稱“由于煤炭市場持續低迷,公司煤炭銷售單價下滑,同時公司對下游煤炭銷售客戶的回款可能出現延遲支付的情況,致使應收賬款增加,由此造成現金流大幅減少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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